• 郑州
您的位置: 法制网 > 行政诉讼 > 行政诉讼知识 > > 详情

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?起诉状怎么写?

来源: 律速网 2023-03-21 16:40:29

一、了解受案范围:

1、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,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;

2、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,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。

3、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。

二、起诉阶段。在该阶段,原告要写起诉状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。要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;

2、要有明确的被告;

3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;

4、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。

三、受理阶段。在该阶段,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,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。

四、审理前的准备阶段。在该阶段,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,有以下几个

1、法院要组成合议庭,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;

2、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,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;

3、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。

五、开庭审理阶段。在这个阶段,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。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(不需要当事人到场)。

六、判决阶段。经过审理,法庭查明了事实,依法作出判决。注意,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,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。判决有以下形式:维持判决、撤销判决、履行判决、变更判决。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,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从而引起二审。

七、执行阶段。判决后,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,判决生效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《行政诉讼法》第二条、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九条

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,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诉讼怎么提起相关的法律问题了。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,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,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。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,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。

标签: 受案范围 行政争议 行政行为
温馨提示:
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
相关知识推荐
操作
分享
15037178970

公众服务

法制网公众号

快速找律师 / 免费咨询

查法律知识 / 查看解答 / 随时追问

律师服务(工作日8:30-18:00 ,非工作日请QQ留言)

律师加盟

律师营销服务

在线客服:

加盟热线:

律师营销诊断

营销分析 / 回复咨询

案件接洽 / 合作加盟

法制法律网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豫ICP备2022016495号-26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